关于开展常州市建筑消防机电安装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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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建筑消防机电安装工程质量管理,有效落实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逐步提升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常州市质量提升行动工作要点〉的通知》(常质强办发〔2021〕7号)、《质量月活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常州市建筑消防机电安装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自查阶段。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9月12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认真组织并且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参照《建筑消防机电安装工程质量检查主要内容》(附件)全面排查质量隐患,察觉缺陷及时整改,并留档备查。
(二)专项抽查阶段。自9月13日起,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别负责对本辖区内所监管的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20%。在此基础上,市住建局还将组织检查组对各辖市(区)、经开区在建项目进行抽查。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格外的重视本次检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质量行为,加强质量管理,认真全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好受检准备。
(二)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认真部署,确保检查工作质量。在开展专项检查过程中应突出检查重点,严格对照检查标准和要求做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并按需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按照《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2021版)》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公司进行信用扣分,并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移交行政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三)在10月10日前,各辖市(区)、经开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建管中心将各自检查情况报送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管理处,联系人:郑培波,联系电线。
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进场报验资料、质量证明文件、认证证书、检测报告齐全,按规定进行仔细的检测或检测合格后使用;
电线电缆、水管、开关插座、灯具、电工套管、绝热材料、防火涂料、防火封堵材料、装修用到的材料、消防报警(联动)控制器、消防泵、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喷淋头、消火栓、防火卷帘、防火门、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防火阀、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等。
电缆出入电缆沟、竖井、建筑物、柜(盘)、台处以及管子管口处的密封处理、防火封堵;
风管板材拼接、风管法兰的制作安装工艺、风管加强固定措施、风管法兰垫片的材质和安装;
消防泵吸水管上控制阀门阀径(不小于吸水管直径)、柔性连接管、变径(管顶平接);
供水管网安装好后,管道强度试验、冲洗、严密性试验(检查施工记录,检查出水水质);
喷淋泵吸水管上控制阀门阀径(不小于吸水管直径)、柔性连接管、变径(管顶平接);
供水管网安装好后,管道强度试验、冲洗、严密性试验检查(检查施工记录,检查出水水质);
消防泵房:设备布置和间距、支架形式和承重、保护接地、套管、进水管形式、试水管、泄压阀、压力表等仪表设置,系统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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