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西宁晚报·数字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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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市民致电晚报热线反映,他们小区一楼的一些住户在阳台外私自建立了阳光房,不只不合规还存在安全风险风险,期望晚报予以重视。
赵先生说,他住在浩宁小区,七八年前刚入住时就看到5号楼一楼的居民将自家阳台前的空位围起来建立了一间阳光房,还装了窗户和大门,因为没人阻挠,四五年前接近南侧的其他楼栋一楼的居民也纷繁仿效开端建立阳光房,阳光房顶离二楼住户很近,加上顶部装置的根本都是塑料板等资料,雨水打在上面动静很大,单个居民为了建立阳光房,还将楼上的雨水管道改变了走向。
8月8日,记者来到浩宁小区,看到5号楼共3个单元,一楼的六户居民均在阳台前建立了一间阳光房,运用的资料根本都是铝合金和玻璃,顶部盖有塑料板,围墙约1米高,为了进出便利还装置了大门,每间阳光房长约5米、宽约4米,占地约20平方米,其间部分居民还将雨水管道改了方位,顺着阳光房的房顶延伸出一大截,雨水直接流到人行通道,5号楼南侧恰好是小区的公共健身区域,居民们都在此处文娱、活动,下雨天居民经过期只能绕着走。
9号楼3个单元一楼的6户均建立了阳光房,1单元111室的赵先生说,他是本年刚买的二手房,买房时这个阳光房就存在,不清楚前房主是不是存在违规建立。8号楼有两户没有建立阳光房,其他四户均建立了。7号楼5个单元中仅有4单元一楼的两户没有建立,其他8户均建立了阳光房,112室的居民说,三四年前入住的时分,原业主盖的是木头房,看其他街坊都盖阳光房,他就撤除后改成了现在的铝合金的门窗。
小区物业担任人和记者说,物业在2019年进驻小区时这些阳光房就存在,也曾提出过质疑,但居民们均说是开发商答应的。
就此,城中区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说,他们了解查询时发现,开发商为了到达经营出售意图,口头许诺赠送花园等,但实践大多为私自建立。此类阳光房根本都是玻璃原料,因不属于高风险,所以不在自建房排查范围内,关于现已建立的阳光房会在小区项目改造时逐渐撤除。此外,他们会要求物业履行好监督管理的职责,一经发现私搭乱建等行为要进行阻止,对无法处理的状况及时上报上级部分或城乡建设局,他们会到现场做处理,对拒不听劝的,会联合多部分强制执行。